《让子弹飞》:潜规则造就了荒唐
《让子弹飞》:潜规则造就了荒唐
即将到任的县长落水而死,就在欢迎人群的错愕间,师爷挺身而出,轻描淡写地说:淹死的是一个随从,他才是新县长。县长夫人默认了这个现实——官是买来的,欠着一大笔贷款,揭了底,大家都没好日子过……是民国政界的“潜规则”造就了这种荒唐,一张盖了印的委任状,包裹着赤裸裸的剥削与压榨。最终,土匪头子张牧之为了向大地主黄天榜复仇,也加入到这个游戏中,成了新县长……这是一部曲折而精彩的小说,短小的篇幅竟包容了这般丰富的情节,令人叹为观止。它出自马识途先生的《盗官记》,刚被著名导演姜文改编成电影《让子弹飞》。
如果没有电视剧《围城》,钱钟书的才华将被多少读者错过?而如果不是《让子弹飞》,又有几人知道马识途,知道他别样的风格呢?
原著三点不可不读。
首先,是他的叙述风度,这是当下小说中绝无的味道。
同样的故事情节,换今天的作家来写,只能味同嚼蜡,因为汉语正失去韵味,作家们缺乏古文修养,缺乏对文字感觉的把握,于是,小说不再是一种独特的文体,成了“大白话讲故事”。当小说语言完全被口语化,与其他文体无别时,那么,“读小说”的乐趣何在?这样的小说,读者还可能看第二遍吗?当代小说最大的误区是失去了语言的涵养与坚持,在今天,我们没有小说家,只有一大批编故事的人。相反,回望鲁迅、老舍、巴金等一代大家,他们都不以情节取胜,而是有非常个性的语言风格,忽略了这一点,我们就会错过许地山、废名、钱钟书、郁达夫、马识途……读《盗官记》,最大惊讶在于它文体的散文化,即令血腥的情节,也能写得异常唯美,这就不再是对生活的简单模仿,而成为真正的艺术。应该说,只有回到小说本质的立场上,才能读懂马识途,才能发现他的创作于当下的意义。
第二,他的叙述立场之透明与轻快,也绝非当下作家可比肩的。
小说都会有一个主题,这个主题既可以面向内心,也可以面向世界,前者需要哲思与敏锐,后者需要积累与真诚。但不论向哪个方向,都要把握好公共情绪,这样才能被更多的读者所读懂,所接受。如何设置小说的主题,是作家多年积累的结果,但遗憾的是,当代作家生活缺乏积累,一旦面向外部世界,就有不真实之弊,而转向内心,逻辑能力又不够,只好抄袭与伪装,写出来的东西自然让人看不懂。
马识途小说的主题,较多聚焦在贫与富的矛盾之上,看似肤浅,却有特别的历史厚重感。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,每个王朝建立初期都持“均平”思想,政府都会“抑兼并”、“铲豪强”,但到中期,都会转向“以富治贫”的策略,因为随着社会、经济的发展,政府管理能力难以匹配,又无强大的中间层,且税收也以富人为主体,此外在王朝统治者看来,富人对政权威胁相对较小,因此只能将乡里社会交给富人来管理,这就造成了胥吏、劣绅横行的情况,所谓“官无封建,吏有封建”,官员是不断更换的,而吏则本乡本土,世代罔替,他们把持着实际权力,很容易形成***。在治平之世,他们尚有乡绅阶层的制约,一旦礼崩乐坏,则无所不为,《盗官记》中充斥的潜规则,正是对历史的真实写照。
明快的写实主义风格,是马识途写作的老辣之处,他揭开了民族记忆中的痛处,从中可以看到史书不记录的那些酸楚与肮脏,这就让小说超越了故事,走向经典。
第三,他的结构技巧,带有鲜明的古典美。
马识途的小说,最大的特点是均衡、饱满、游刃有余,情节丰富却不夸张、不牵强,体现了高超的结构能力。小说不是故事,但小说需要故事。马识途的结构方式是典型的“上帝视角”,这得益于其深厚的传统文化涵养。值得今天作家反思的是,为什么马识途这一代作家能从单一视角写出丰富性来,而今天视角多元,反而越写越单薄?
毫无疑问,马识途的魅力源于真小说的魅力,那一代创作还不是名利场,既不会一夜成名,也无法日进斗金,这使小说作者有了一个质朴的起点:写作,是因为热爱,是因为被小说固有的那种美所感动。这种基于灵魂需要的“真小说”,比之基于市场需要的假小说,自然就有信仰对利益、真诚对炒作、率直对伎俩、挚爱对麻木的云泥之别。真小说是要让人痛的,它是一道伤痕,百年易过,它却永远难以平复,随时都有被撕开的可能,而那些画在皮肤上的颜色,虽然鲜艳,但只需轻轻一抹,便从此消失。
不知道为什么将马识途先生作品收录的集子叫《夜谭十记:让子弹飞》,或者在今天,再严肃的文学也不能不有赖于影视的影响力吧,但这实在是真小说之痛,更是一个正在丧失起码的审美感受力的民族的灵魂之痛。但当我们这点尊严、这点颜面也荡然无存时,又有什么,可作为我们活着的证据?
如果没有电视剧《围城》,钱钟书的才华将被多少读者错过?而如果不是《让子弹飞》,又有几人知道马识途,知道他别样的风格呢?
原著三点不可不读。
首先,是他的叙述风度,这是当下小说中绝无的味道。
同样的故事情节,换今天的作家来写,只能味同嚼蜡,因为汉语正失去韵味,作家们缺乏古文修养,缺乏对文字感觉的把握,于是,小说不再是一种独特的文体,成了“大白话讲故事”。当小说语言完全被口语化,与其他文体无别时,那么,“读小说”的乐趣何在?这样的小说,读者还可能看第二遍吗?当代小说最大的误区是失去了语言的涵养与坚持,在今天,我们没有小说家,只有一大批编故事的人。相反,回望鲁迅、老舍、巴金等一代大家,他们都不以情节取胜,而是有非常个性的语言风格,忽略了这一点,我们就会错过许地山、废名、钱钟书、郁达夫、马识途……读《盗官记》,最大惊讶在于它文体的散文化,即令血腥的情节,也能写得异常唯美,这就不再是对生活的简单模仿,而成为真正的艺术。应该说,只有回到小说本质的立场上,才能读懂马识途,才能发现他的创作于当下的意义。
第二,他的叙述立场之透明与轻快,也绝非当下作家可比肩的。
小说都会有一个主题,这个主题既可以面向内心,也可以面向世界,前者需要哲思与敏锐,后者需要积累与真诚。但不论向哪个方向,都要把握好公共情绪,这样才能被更多的读者所读懂,所接受。如何设置小说的主题,是作家多年积累的结果,但遗憾的是,当代作家生活缺乏积累,一旦面向外部世界,就有不真实之弊,而转向内心,逻辑能力又不够,只好抄袭与伪装,写出来的东西自然让人看不懂。
马识途小说的主题,较多聚焦在贫与富的矛盾之上,看似肤浅,却有特别的历史厚重感。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,每个王朝建立初期都持“均平”思想,政府都会“抑兼并”、“铲豪强”,但到中期,都会转向“以富治贫”的策略,因为随着社会、经济的发展,政府管理能力难以匹配,又无强大的中间层,且税收也以富人为主体,此外在王朝统治者看来,富人对政权威胁相对较小,因此只能将乡里社会交给富人来管理,这就造成了胥吏、劣绅横行的情况,所谓“官无封建,吏有封建”,官员是不断更换的,而吏则本乡本土,世代罔替,他们把持着实际权力,很容易形成***。在治平之世,他们尚有乡绅阶层的制约,一旦礼崩乐坏,则无所不为,《盗官记》中充斥的潜规则,正是对历史的真实写照。
明快的写实主义风格,是马识途写作的老辣之处,他揭开了民族记忆中的痛处,从中可以看到史书不记录的那些酸楚与肮脏,这就让小说超越了故事,走向经典。
第三,他的结构技巧,带有鲜明的古典美。
马识途的小说,最大的特点是均衡、饱满、游刃有余,情节丰富却不夸张、不牵强,体现了高超的结构能力。小说不是故事,但小说需要故事。马识途的结构方式是典型的“上帝视角”,这得益于其深厚的传统文化涵养。值得今天作家反思的是,为什么马识途这一代作家能从单一视角写出丰富性来,而今天视角多元,反而越写越单薄?
毫无疑问,马识途的魅力源于真小说的魅力,那一代创作还不是名利场,既不会一夜成名,也无法日进斗金,这使小说作者有了一个质朴的起点:写作,是因为热爱,是因为被小说固有的那种美所感动。这种基于灵魂需要的“真小说”,比之基于市场需要的假小说,自然就有信仰对利益、真诚对炒作、率直对伎俩、挚爱对麻木的云泥之别。真小说是要让人痛的,它是一道伤痕,百年易过,它却永远难以平复,随时都有被撕开的可能,而那些画在皮肤上的颜色,虽然鲜艳,但只需轻轻一抹,便从此消失。
不知道为什么将马识途先生作品收录的集子叫《夜谭十记:让子弹飞》,或者在今天,再严肃的文学也不能不有赖于影视的影响力吧,但这实在是真小说之痛,更是一个正在丧失起码的审美感受力的民族的灵魂之痛。但当我们这点尊严、这点颜面也荡然无存时,又有什么,可作为我们活着的证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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